為提升企業創新能力,根據《合肥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管理辦法(修訂)》和《安徽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暫行管理辦法》,2013年合肥市(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在本市內注冊的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農業龍頭企業或特色行業企業。
二、申報條件
1、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條件
(1)在科技創新和科技進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具有較強的行業輻射能力,處于本領域領先地位的企業。
(2)企業有較強的資金能力和信譽,能夠保證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資金的落實。傳統產業企業2012年銷售收入應達到5000萬元以上,新興產業企業2012年銷售收入應達到3000萬元以上。
(3)擁有一支研發能力強、技術水平高、工程實踐經驗豐富的研發隊伍,具有一批技術含量高的在研項目,與高校或科研機構有穩定的科研合作基礎。
(4)具備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中試和實驗基地面積達到300平方米以上,檢測、分析等儀器設備齊全。
2、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條件
(1)申請單位必須是已完成組建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2)申請單位應在某一技術領域應具有較雄厚的基礎和較顯著的特色,具有較強的工程技術研究、開發、設計能力及成果轉化成功經驗;
(3)有一批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廣闊的在研項目和一定數量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發明專利或專有技術;
(4)具有技術水平高、工程化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和擁有一定數量的工程技術研究設計人員,領導班子改革意識強、善于創新、具有較高的管理水平;
(5)基本具備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有必要的工藝設備和分析、測試設備;
(6)產學研聯系密切,與有關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有著良好的合作關系;
(7)具有獨立法人地位,擁有較雄厚的經濟實力,有籌措匹配資金的能力和信譽。
三、申報要求
請各申報單位認真填寫《合肥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書》(申報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單位填寫《安徽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書》),并于5月16日前將申報紙質材料(一式三份)和電子版報送至高新區科技局。
關于開展2013年度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績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來源:計財處 發布日期:2013-06-18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科技創新平臺機構建設,進一步提升市級工程中心的運行質量和效益,根據工作安排,現將開展2013年度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年度績效考核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1、考核依據
依據《合肥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管理辦法(修訂)》(合科〔2011〕59號)文件精神,對通過評估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實行動態管理,市科技局每年對已組建的工程中心運行情況進行考核。
2、考核范圍
本年度考核范圍是2011年之前(含2011年)組建完成的市級工程中心(名單見附件3)。
3、考核內容
主要對中心在創新能力、科研成果,產學研合作、對外服務,人才培養、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進行考核。
4、考核程序
按照屬地原則,今年由各縣市區科技(經貿)局指導轄區內的市級工程中心進行自評,提交基本信息表(在市級工程中心數據庫里在線填寫打印)、工程中心建設情況總結報告以及考核指標體系表(附件1),各縣市區科技(經貿)局對各中心的自評結果和年度建設情況進行考核,按照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打分排序,在完成中心的考核后,將考核結果匯總表(附件2)一式1份和各中心提交的績效考核材料一式2份報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再根據總體情況進行匯總排名。
請各單位接此通知后,抓緊組織實施,相關材料請于7月10日前報送市科技局計財處。
聯系人:夏麗麗,聯系電話:63538652
附件:1、市級工程中心基本信息表、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表、中心建設情況總結報告提綱
附件:2、考核結果匯總表
附件:3、合肥市市級工程中心名單
201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