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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申請已然不是一人一時靈感的火花閃現,而是有計劃、有步驟的群體性勞動,即便是發明專利申請程序,也需要申請主體在技術層面和法律層面,通過對創新成果進行篩選、拆分和剖析,提煉出具有保護價值的技術創新點,最終整理形成申請文件。無論是發明過程還是申請過程,都需要耗費大量的精力和時間。下面小編為大家具體介紹一下。當然,如果您想要代理申請的話,小編也希望您能夠前來咨詢合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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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申請分四個階段受理、初審、公布、實審和授權,遞交申請書,18個月后進行公布,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基本在3年左右獲得發明專利的授權書。目前為了保護市場中正常的發明專利,在進行專利申請時有快速預審與優先審查兩種加急加速審查方式。
發明專利申請快速預審和優先審查是什么意思?
1、普通審查:即對申請主體所遞交的發明專利申請按照正常程序進行審查。
2、優先審查(簡稱“優審”):則是依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2017)為專利申請提供優先審查。
3、快速預審(簡稱“預審”):首先各地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為符合相應產業要求的企業等提供專利申請預先審查服務,國家知識產權局加快通過保護中心預審的專利申請的審查。
在實際發明專利申請的操作中,加急加速審查可以減少多少審查周期?有何弊端嗎?
無論是優審還是預審,申請人都將放棄專利法實施細則中的要求對申請文件提出主動修改,即申請人提交優審和預審請求后,不能主動修改申請文件。
二、答復準備時間縮短
無論是優審還是預審,國際知識產權局審查部的答復意見期限都得到不小的縮短。對于優審,發明專利申請從正常4個月縮短到2個月,而預審案件直接縮短到10個工作日。對于新型、外觀等專利,答復周期也縮短了很多。
在日常發明專利申請中,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從案件的具體情況去權衡利弊,不僅考慮縮短審查周期的便利,更應對案件審理中可能遇到的具體問題有清晰的理解,進而選擇普通審查、優先審查或快速預審。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或者想找代理申報可以聯系小編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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