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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不斷培育壯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隊伍,到2025年,力爭全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達到1000家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數達到1000家以上。扶持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做大做強,到2025年,力爭實現營業收入100億元以上高新技術企業2家、50億元以上高新技術企業5家、20億元以上高新技術企業10家、10億元以上高新技術企業15家;力爭入圍全省百強高新技術企業5家以上。下面是所有的優惠扶持措施,蚌埠有想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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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蚌埠市高新技術企業支持政策
國家對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省對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或連續3 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根據認定指標得分情況,一次性給予20 萬元獎勵;對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億元的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近3年主要貢獻指標年均增速不低于20%、上一年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市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庫的企業發放5萬元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專用券;對首次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5萬元補助;對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40萬元補助,由市和縣區各承擔50%。
二、蚌埠市高新技術企業重點任務
(一)發展壯大高新技術企業隊伍。
1.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行動。各縣區(市高新區、市經開區,下同)要結合“四送一服”雙千工程等活動,摸清轄區內科技型企業底數,積極挖潛,持續充實科技型中小企業庫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構建“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培育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梯隊成長機制,切實做到“儲備一批、培育一批、認定一批”。對標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對入庫企業進行全鏈條精準服務,重點指導企業建立規范的科研管理體系,加強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合理歸集研發費用。通過保存量和育增量雙輪驅動,進一步增添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后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各縣區政府)
2.實施高科技企業招引行動。鼓勵各縣區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招引行動,建立招引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機制,對從市外引進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落戶我市的,由同級財政按照當地認定獎補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優化招商引資政策支持細則,將在一定年限內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作為落戶項目的一項重要考量指標,并作為兌現政策的重要參考依據。積極融入長三角高質量一體化發展,引進一批有創新活力的科技型企業,為我市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5G通信等主導產業延鏈、補鏈、強鏈,形成優勢產業集群,支撐經濟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責任單位:市招商和對外合作中心、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3.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提質行動。建立健全研發和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加強商標品牌建設,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培育高成長性“瞪羚”企業。實施規上工業企業研發費“清零”行動,對研發投入大、增速快的企業給予一定獎勵。推動知識產權創造由多向優、由粗向精轉變,實施高新技術工業企業發明專利“清零”行動。加大工業投資力度,實施產業基礎再造、技術改造等重大工程,力爭“十四五”時期培育形成硅基、生物基、高端裝備、綠色食品加工等4個千億級產業、10家應稅銷售收入超百億元工業企業。推動優質高新技術企業利用科創板等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支持企業通過并購重組等方式提升產業層級。(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縣區政府)
(二)發揮創新服務平臺載體作用。
4.提升園區創新發展水平。按照功能區域發展定位和產業特點,進一步提升市高新區、省級開發區等園區建設水平,鼓勵開發區爭創國家級和省級高新區。探索園區運營新模式,學習借鑒發達地區園區先進管理經驗,逐步形成集開發、管理、服務、運營于一體的園區經營模式。加強與長三角地區的先進開發區結對共建和對口合作。依托開發區持續擴大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進一步建立健全以創新績效為主的開發區評價體系,把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及占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比重作為評價開發區的重要指標之一。支持自貿區蚌埠片區爭取并落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權限,高質量推進自貿區蚌埠片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自貿區蚌埠片區管委會)
5.突出創業載體孵化功能。大力培育各類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創業園、科技(產業)園、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高質量的創新創業孵育基地。圍繞優勢專業領域布局建設專業化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把引進、孵育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作為各類創新創業載體績效評價的重要指標,按照績效評價結果給予資金扶持,不斷提高為企業提供科技服務的水平,形成“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區”孵化高新技術企業鏈條。(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6.支持建設各類研發機構。大力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建設各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創新平臺,到2025年,實現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推動新型研發機構發展,實現多元化投資、市場化運作、現代化管理、靈活化用人,圍繞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5G通信等重點產業領域開展基礎研究、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研發服務等活動。對經認定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給予一定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加快科技成果落地轉化。
7.實施科技攻關項目。適時恢復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圍繞我市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新能源、電子信息、高端裝備制造等重點產業發展,系統部署、集中資源,遴選實施一批科技攻關項目,提升我市產業技術核心競爭力。圍繞關鍵技術、重大產業化技術,支持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組織開展研發和技術攻關,積極申報國家、省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構建多元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體系,瞄準“卡鏈”“斷鏈”產品和技術,鼓勵高校、科研院所、龍頭骨干企業,集中力量重點攻關,有針對性地采取定向委托、招標揭榜等方式,著力突破產業鏈供應鏈關鍵核心技術薄弱環節,推進科技自立自強。(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8.深化與大院大所合作。發揮科技創新資源優勢,加快政產學研合作,加強與中科院、中科大、合工大等高校院所協同創新,圍繞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5G通信、高端裝備制造等領域共性關鍵技術和企業技術需求,通過企業自籌資金和政府適當補助,實施一批聯合攻關項目,著力解決制約我市產業發展的瓶頸。建立柔性引才機制,從高校院所選聘一批科技人才到企業兼任“科技副總”,充分發揮個人和所在高校院所的綜合優勢,全方位服務企業技術創新,推動科技成果在蚌落地轉化。發揮技術轉移機構作用,積極組織“大院大所合作對接會”“科技成果轉化交易會”等各類產學研對接活動,推動產學研合作常態化、精準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9.完善成果轉化平臺。加快融入長三角高質量一體化發展,建設蚌埠創新館,積極對接安徽科技大市場,著力打造線上線下相結合、“政產學研長用金”七位一體的科技成果交易市場。加快建設皖北地區乃至淮河生態經濟帶產業創新中心和科技成果交易轉化中心,提升科技成果篩選、市場化評估、成果推介能力。建立科技成果項目庫,及時動態發布符合產業升級方向的科技成果包,推進科技成果交易轉化、孵化。鼓勵各縣區在發達地區建立“飛地”平臺,推行“創業研發在發達地區,生產制造在蚌埠”模式,將科創企業引進到蚌埠投資,落戶產業基地中進行項目生產,推進兩地人才、資本、市場等資源雙向流通。到2025年,全市各縣區均至少建立一個“飛地”平臺。(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縣區政府)
(四)打造良好創新創業生態。
10.發揮科技金融支撐作用。完善金融等要素保障,圍繞建設皖北金融中心目標,鼓勵銀行金融機構設立科技支行。鼓勵社會資本在我市設立風險投資基金和天使投資基金;對投資我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內的初創期企業,給予投資額一定補助。積極探索開展多樣化的科技金融服務,開發適應科技型企業特點、需求的金融產品,幫助企業獲得低成本、便利化的金融支持。鼓勵各縣區充分發揮省、市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和科技融資擔保機構的作用,為先進科技成果在蚌轉化、產業化提供資金及融資擔保支持。持續開展專利權和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等工作,到2025年,年質押貸款額達8億元。(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蚌投集團,各縣區政府)
11.發揮科技中介作用。轉變政府職能,逐步建立有利于科技中介發展的政策體系,鼓勵科技中介不斷創新服務方式,增強科技服務功能,為企業技術創新提供多渠道、多功能、多層次和全方位的咨詢與服務。加強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建設,培育技術經紀人等專業人才。對經過備案并服務我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申報的科技中介,按服務企業數量和通過率等進行綜合評價擇優給予獎勵。加強對科技中介的指導和協調,引導科技中介建立良好的信譽體系,充分發揮優質科技中介在工作中的積極作用。(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區政府)
12.集聚各類創新人才。大力實施科技創新“256”建設工程,不斷優化創新創業環境,推動人才集聚。圍繞“創新之城•材料之都•制造高地•幸福蚌埠”建設,在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新能源、5G通信、高端裝備制造等重點領域,實施科技創業領軍人才(團隊)集聚計劃、創新型企業家培育計劃、產業振興人才引育計劃,為我市打造世界級硅基新材料和生物基材料制造中心奠定人才基礎。加快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急需緊缺高技能人才培養,培育“珠城工匠”,營造崇尚創新的社會氛圍。著力引進國外優秀人才,實施外國專家引智項目。建立健全人才激勵機制,推進人才公寓建設,統籌推進教育、醫療、鄉村振興等各類人才引育集聚。(責任單位:市人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部門加強統籌謀劃,強化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合力推進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各縣區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擺到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位置,納入“一把手”工程加快推進。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工作機制和職責,強化溝通協調和調度,為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提供保障。(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招商和對外合作中心,各縣區政府)
(二)落實支持政策。市、縣(區)兩級財政要不斷優化科技投入結構及投向,重點投向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主體。認真落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等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各縣區政府)
(三)強化督查考核。將“年度凈增高新技術企業數”任務分解到各縣區。各縣區要增強擔當意識,細化任務分解,明確責任分工,壓實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鏈,確保完成年度目標。建立健全縣區經濟發展季度考核機制,加強培育工作督導,結合工作實際每年分三次對縣區完成進度進行通報督查。(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委督查考核辦,各縣區政府)
(四)加大服務力度。各縣區要組織科技、稅務、財政、市場監管等部門成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專項工作指導組,采取包保企業、上門服務等方式,指導企業做好研發費用歸集、知識產權保護與運用、科技成果轉化、研發組織管理等重點工作。舉辦創新型企業家培訓班,著力提高企業管理者的創新能力和管理能力,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招商和對外合作中心,各縣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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