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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大禮包來襲!阜陽經開區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出臺,總共73條獎勵補貼政策,涉及各行各業,下面就來詳細看看政策內容,有想申報其中某個政策的,可以咨詢小編如何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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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金安排和扶持范圍
(一)經開區管委會在財政預算中安排不低于5億元的產業發展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工業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技術創新、設備改造、新產品研發、品牌建設、貸款貼息和其他發展投入方面。
(二)本政策適用于阜陽經開區重點產業類項目,主要是智能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生物醫藥、醫療器械、紡織服裝、新能源新材料、樓宇經濟、現代服務業等。
二、扶持獎勵政策
(一)支持企業固定資產投資
1.對實際完成投資額在3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項目,按廠房、設備(不含土地費用,下同)等固定資產投資額(其中生產設備投資占比不低于20%,下同)的10%給予階段性或一次性獎勵,其中技術改造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5%給予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2.對當年設備投資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按設備投資額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對年度購置工業機器人(自由度≥3)的工業企業,按照購置價格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經省認定的市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對市內研制和購置使用單位,分別按首臺(套)售價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第1條與第2條不重復享受。
(二)支持企業加大稅收貢獻
3.對新上工業項目年度納稅超過10萬元/畝的,自投產經營之日起,按其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經開區地方留成部分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前3年每年給予100%獎勵,后4年每年給予50%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稅務局、自然資源和建設管理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4.對新租賃園區國有工業廠房或經投資促進中心登記的閑置廠房,且符合經開區產業方向的工業項目,經備案并簽訂入區協議、租賃協議,單個項目用房面積達1000㎡及以上,自達到規模以上企業之日起,按其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經開區地方留成部分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前3年每年給予100%獎勵,后4年每年給予50%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稅務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三)支持企業加快發展
5.對入駐園區且新上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給予其前期工作經費(包括編制項目核準或備案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節能評估報告、地質勘探、規劃設計和相關認證等費用,下同)實際支出60%的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及以上的工業項目,給予前期工作經費的80%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自然資源和建設管理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6.與本省行政區劃內設立的銀行產生總額200萬元及以上貸款的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總額500萬元及以上貸款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按照當年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總額的30%給予貼息,固定資產投資貸款按照當年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總額的50%給予貼息。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最高貼息金額不超過50萬元,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最高貼息金額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財政金融保障局、投資促進中心)
7.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科技型企業,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給予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獎勵。(責任單位:財政金融保障局、投資促進中心)
8.對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的企業,分階段給予1000萬元獎勵。對成功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給予6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企業進入省股交中心成功掛牌的,給予企業5萬元一次性獎勵。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省股交中心掛牌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財政金融保障局、投資促進中心)
(四)支持企業提質增效
9.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馬德里國際商標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的管理團隊每件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獲得安徽省專業商標品牌基地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10.對新認定(含復核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11.對新獲得中國質量獎、省政府質量獎、市政府質量獎、園區質量獎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12.對獲得“卓越績效管理培育獎”“卓越績效管理鼓勵獎”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并頒發獎牌和證書。(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13.對企業利用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的,每筆給予不超過2萬元的評估費補助。對開展商標、專利質押的擔保機構,年擔保額達3000萬元以上的,給予擔保機構20萬元獎勵。專利保險給予保費50%補助。(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14.對獲得國家、省消費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示范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培育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市場監管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本條款中同一企業獲得同一榮譽不同級別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享受政策。
15.對主導制、修訂國家標準,在標準前言中明示且排序前三位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20萬元,其余參與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5萬元;對主導制、修訂行業標準,在標準前言中明示且排序前三位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10萬元,其余參與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3萬元;對主導制、修訂安徽省地方標準,在標準前言中明示且排序前三位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3萬元,其余參與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1萬元。(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五)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16.對當年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分別在市級獎勵基礎上分別再給予6萬元、4萬元、4萬元、4萬元、4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17.培育“13581”龍頭企業,對當年工業產值首次超過1億元、2億元、3億元、5億元、8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80億元、100億元及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25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一次性獎勵,其中40%獎勵企業法定代表人、60%獎勵給管理團隊有功人員。對新進入全國民營企業500強的工業企業,給予管理團隊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18.對區內企業主導建設產業園、產業基地、總部經濟,獲得省級及以上認定的,額外給予企業新增固定資產投資5%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自然資源和建設管理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19.對企業參加省級及以上政府部門組織的國際性、全國性會展,給予參展企業展位費80%的獎勵,每次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參加省級以下政府部門及經開區管委會統一組團的各類市外展會,每個企業給予5000元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20.工業企業在中央媒體進行“安徽工業精品”宣傳的,按照宣傳推廣費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80萬元。工業企業在省級衛視、高鐵列車、民航飛機上進行廣告宣傳,廣告費用在100萬元以上的,按廣告費用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工業企業在阜陽廣播電視臺、阜陽日報、潁州晚報廣告宣傳費用100萬元以上的,按廣告費用的1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市場監管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21.對符合經開區產業政策,引入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上市公司、央企或國企,通過并購、股權轉讓等方式兼并重組園區企業的,在重組過程中產生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經開區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獎勵給本地企業和個人,用于技術改造、安全、環保等投資。(責任單位:財政金融保障局、稅務局、投資促進中心、市場監管局)
22.對符合產業政策通過并購方式重組經開區企業,且在經開區增資實施新項目的,對重組企業按重組后企業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六)支持企業科技創新
23.對獲得國家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的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24.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標準化示范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工業精品企業、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25.對當年新認定及第2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連續3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連續4次及以上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4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26.對進入安徽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并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5萬元獎勵,每個企業享受一次(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助不重復享受)。對通過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的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與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培育企業資助政策不同時享受)。(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27.對積極參加各級科技部門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并取得正式參賽資格的企業或創新團隊,給予0.5萬元獎勵。對進入全國賽區、安徽省賽區決賽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的項目,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決賽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的項目,分別給予25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對獲得市決賽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的項目,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同一項目在同一級比賽中不重復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市場監管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28.對當年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工業領域專利每件獎勵3萬元,其他領域每件獎勵2萬元;對當年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同一專利最多獎勵1個國家(地區)。(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29.對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科技項目攻關,簽訂產學研合作協議且有新產品認定的,按企業實際支付金額的3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給予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30.鼓勵企業開展科技成果登記,每登記一件應用技術成果(新技術、新產品、新品種、標準),給予1萬元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市場監管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31.對在省級、市級績效考核優秀的科技服務機構,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有國家級、省級資質的科技服務機構在經開區新設立的分支機構,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市場監管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32.對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實驗室),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市場監管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33.對新通過各類國家級、國際標準化體系認證的企業,每認證一個獎勵2萬元。(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34.對新批準建立的院士工作站,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在省級績效考核中獲得獎勵的,按照省、市獎勵最高金額1:1配套獎勵。對新批準認定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給予20萬元獎勵;對在省級績效考核中獲得獎勵的,按照省、市獎勵最高金額1:1配套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35.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新通過國家級、省級、市級備案的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績效考核優秀的孵化器(眾創空間),按照省、市獎勵資助最高金額1:1配套資助。(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36.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對當年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5%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且研發投入比上年增長10%以上的,按其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部分的5%給予補助,單個企業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37.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一、二、三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70%用于單位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30%獎勵項目主要完成人(研究團隊)。對獲得省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給予60萬元、3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38.鼓勵區內企業吸納先進技術并完成技術合同登記工作,按年度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中的累計交易并實際支付額的1%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39.對到經開區創新創業,并符合省、市政府扶持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團隊,按上級政策要求予以扶持,支持申報安徽省和阜陽市高層次人才團隊。(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事業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七)支持企業綠色制造
40.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綠色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省級節水型企業稱號(省水利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命名)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節能環保示范試點”“能效之星”等稱號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41.對在工業領域實施節能環保“五個一百”行動中列入推介目錄(名單)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42.對經省認定的百級潔凈廠房(含A級GMP廠房)、千級潔凈廠房,分別給予500元/㎡、300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八)支持企業集約節約用地
43.對新建工業廠房(含實驗室、研發中心)容積率超過1.2的,超出部分按計容面積給予200元/㎡獎勵。對工業企業改造升級的,在不改變原有土地性質的情況下經過批準提高容積率的也可以獲得上述相應的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自然資源和建設管理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44.對主導產業類工業項目或經認定為成長性強的項目優先供應土地,重點產業類工業項目土地出讓金可分期付款,在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必須繳納出讓價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最遲付款時間不得超過1年。對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的項目,參考項目產業類型、落地成本、投資進度、經營效益等,按照實際用地給予每畝5萬元-9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自然資源和建設管理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上述第43條、第44條兩項獎勵疊加后總額超過土地出讓總價的,按土地出讓總價獎勵。
45.對企業上年畝均年度稅收貢獻在3萬元(含本數)至5萬元的企業,按其當年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的50%予以獎勵;上年畝均年度稅收貢獻在5萬元(含本數)至6萬元的企業,按其當年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的70%予以獎勵;上年畝均年度稅收貢獻在6萬元(含本數)至8萬元的企業,按其當年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的85%予以獎勵;上年畝均年度稅收貢獻在8萬元(含本數)至10萬元的企業,按其當年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的95%予以獎勵;上年畝均年度稅收貢獻在10萬元(含本數)以上的企業,按其當年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的100%予以獎勵。企業處于投資建設期的,全額獎勵投資建設期內(建設期按入區投資協議書約定為準)繳納的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財政金融保障局、稅務局、投資促進中心)
(九)支持樓宇經濟發展
46.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符合大數據、生命健康產業發展方向的入駐企業,達到1000元/㎡/年的稅收標準,給予企業當年繳納租金100%的獎勵;商貿物流、金融、保險等其他企業達到2000元/㎡/年的稅收標準,給予企業當年繳納租金100%的獎勵。以兩年為一個周期,大數據、生命健康產業企業兩年內平均仍達不到1000元/㎡/年稅收標準,商貿物流、金融、保險等其他企業兩年內平均仍達不到2000元/㎡/年的稅收標準,均按入駐辦公面積,以樓宇經濟所在地平均房租和分攤裝修費用的月租金之和為標準收取兩年房租。(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稅務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47.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符合大數據、生命健康產業發展方向的入駐企業,年納稅額2000元(含本數)-1萬元/㎡的,按入駐企業當年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經開區地方留成部分的60%給予獎勵;年納稅額1萬元(含本數)/㎡以上的,按入駐企業當年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經開區地方留成部分的80%給予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稅務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48.商貿物流、金融、保險等其他企業年納稅額4000元(含本數)-1萬元/㎡的,按入駐企業當年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經開區地方留成部分的50%給予獎勵;年納稅額1萬元(含本數)-2萬元/㎡的,按入駐企業當年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經開區地方留成部分的60%給予獎勵;年納稅額2萬元(含本數)-5萬元/㎡的,按入駐企業當年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經開區地方留成部分的70%給予獎勵;年納稅額5萬元(含本數)/㎡以上的,按入駐企業年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經開區地方留成部分的80%給予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稅務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49.對入駐企業年納稅額達到1萬元(含本數)/㎡/年以上的,按照企業當年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經開區地方留成部分的2%給予企業法人代表獎勵;企業高管參照其當年所繳納工薪收入個人所得稅經開區地方留成部分等額給予企業人才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稅務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十)支持企業入駐“接您回家”創業園
50.對2020年1月1日以后備案入駐的企業,自簽訂協議之日起,連續三年,根據企業對地方稅收貢獻度,可享受廠房租金先交后返的補貼。房租交納標準為:一樓廠房租金10元/㎡/月、二樓廠房8元/㎡/月、三樓及以上廠房6元/㎡/月。(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51.入駐企業年度納稅額達到150元/㎡,可享受已繳納廠房租金全額返還;對達不到150元/㎡的企業,需按照15元/㎡/月的標準繳納全額租金。對連續兩年,平均納稅額不足150元/㎡的企業,需進行清退。(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稅務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52.入駐企業年納稅達到150元/㎡的,根據入駐企業當年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開發區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每年給予100%獎勵,后4年每年給予50%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稅務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十一)支持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
53.對年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限上商貿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對年銷售額5000萬元及以上1億元以下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一次性獎勵4萬元;對年銷售額1億元及以上3億元以下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一次性獎勵6萬元;對年銷售額3億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達到上述各等次標準且連續三年增幅保持在15%及以上的,按上述獎勵標準再給予一次性同等金額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市場監管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54.各類銀行、證券公司和國內排名前十的基金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擔保貸款公司在經開區新設分支機構的,在省市獎勵的基礎上,按每個1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新入駐在經開區注冊統計納稅的金融機構,年度納稅額500萬元及以上,前三年每年獎勵100萬元。(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稅務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55.對新晉升國家AAA、AAAA、AAAAA級的物流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年度獲不同獎勵的,實行就高獎勵。對被認定為省級重點物流企業(物流基地)的,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市場監管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56.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或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市域外國家和省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入駐經開區實際運營1年、年網上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國家級100萬元、省級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市場監管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57.對規模工業企業開設網店(淘寶店鋪、天貓店鋪、京東店鋪、拼多多店鋪)銷售本企業主營產品,網店營業額(不含退換貨)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企業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規模工業企業通過網紅帶貨方式銷售本企業主營產品,帶貨銷售額(不含退換貨)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企業2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市場監管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58.對檢驗檢測機構當年新增設備投資總額200萬元(含本數)-500萬元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當年新增設備投資總額5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59.對在經開區新設立并在投資促進中心備案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監理公司、工程造價、科研開發、設計院所等中介服務機構,當年營業收入在200萬元以上的,按照營業收入5%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20萬元;自設立年度起,連續2年分別按其房屋租金的40%、30%給予獎補。(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市場監管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60.對2019年1月1日以后,在京九鐵路以東新引進的前3家營業面積10000㎡及以上的大型商超,正常運營滿1年后,連續3年每年給予100萬元房租、水電等費用獎勵。(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市場監管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61.新引進的文化旅游項目,且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相關費用)超過3000萬元,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十二)支持農業產業化企業發展
62.對新獲得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不含到期復審認定)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新獲得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不含到期復審認定)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63.對當年新認定的市級及以上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每個一次性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市場監管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十三)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64.對年進出口額達到50(含本數)-100萬美元的企業,給予2萬元的物流費用獎勵;達到100(含本數)-200萬美元的,給予6萬元的物流費用獎勵;達到200(含本數)-300萬美元的,給予10萬元的物流費用獎勵;達到500(含本數)萬美元以上的,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物流費用獎勵。(以上物流費用需企業提供實際發生的物流費單據)(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65.對企業當年新辦外貿自營進出口備案,開展外貿進出口業務,實現外貿進出口實績超過50萬美元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稅務局、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66.對企業向信用保險承辦公司實際繳納的短期出口信用險保費,給予15%的獎勵,各級財政合計獎勵數不超過企業實際繳納信保費。(責任單位:財政金融保障局、投資促進中心、稅務局)
67.被海關首次評為高級認證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被海關首次評為一般認證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被海關首次評為省級及以上質量誠信企業、出口名牌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責任單位:稅務局、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68.對在本地海關報關的外貿企業,每單給予80元報關業務資金獎勵。(責任單位:稅務局、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十四)支持規上工業企業就業創業
69.企業招工補貼。對2020年1月1日以來新招聘的在生產一線崗位工作的人員,能夠相對穩定就業,并在本企業連續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補貼。(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事業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70.技能人才就業補貼。對在規模工業企業連續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生產一線技術人員,按照在崗人員總數(不含行政、后勤崗位人員)的10%確定補貼人數,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標準撥付給企業,由企業根據生產一線技能崗位人員工作情況,代為補貼給一線技能人才。(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事業局、財政金融保障局)
71.大學生就業補貼。對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經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認證),45周歲以下,并在本企業連續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1500元標準、碩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標準、本科學歷按每人每月800元標準、??茖W歷按每人每月500元標準,給予大學生就業人員補貼。(責任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事業局、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十五)激勵招商引資
72.對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的單體項目或主導項目,固定資產投資3億元以上且產業鏈上多個配套項目,投資總額合計5億元以上的產業類項目,主導性強、帶動力大、支撐作用明顯的“園中園”項目,其他重大投資項目,可實行“一事一議”政策,按照相關程序審批。(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73.鼓勵社會各界引薦符合經開區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的新工業項目,對實質性促成外來投資工業項目落戶的引薦者,建成投產且經考核認定后按實際到位資金的1%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已落戶經開區的企業,成功引薦其他項目的,根據項目質量再予追加實際到位資金的0.5%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投資促進中心、財政金融保障局)
三、附則
(一)本政策排名第一的責任單位為企業獎補政策兌現初審工作牽頭單位。各責任單位對企業申報的材料要把關,做到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對專業性較強的政策兌現,多與企業溝通協調,專業性強、認定難度大的獎勵可聘請第三方評估機構參與。
(二)本政策與市級財政政策不重復享受,同一項目符合多項獎補的,按最高項獎補金額兌現。本政策中明確可重復享受的項目除外。
(三)本政策原則上與市級政策兌現時間保持一致。本政策中與市級政策不重復的獎勵項目,由經開區分季度組織企業申報兌現。
(四)本政策中經開區稅收地方留成部分按阜政秘〔2018〕317號文件核定。
(五)企業申報的各類獎勵數據指標以在經開區統計部門統計數據為準,企業申請獲得的資助、獎勵必須用于在經開區內生產經營。企業申請本政策各項獎勵、補貼時應據實報送相關材料,對于編制虛假材料騙取資金的,將追回已撥付的相關獎勵和補貼資金,取消其享受經開區各項優惠政策的資格。企業在獲得本政策規定的補助、獎勵資金后,非政策原因3年內遷出經開區的,經開區管委會有權全額追繳獎補資金及其利息。
(六)在生產經營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存在產品質量等問題并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具有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的企業、單位、個人等不享受本政策;不依法納稅、不報送各類統計報表、不遵守園區管理相關規定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
(七)本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以前文件如有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執行。
(八)本政策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規定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及上級規定為準。
(九)《阜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進一步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實施辦法(試行)》(阜開管〔2016〕66號)、《阜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新資助獎勵辦法》(阜開管〔2016〕67號)、《阜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加快電子商務發展實施意見》(阜開管〔2016〕68號)、《阜陽經濟技術經開區規模工業企業就業創業補貼資金發放辦法(試行)》(阜開管〔2019〕6號)、《阜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扶持樓宇經濟孵化企業暫行辦法》(阜開管〔2019〕12號)、《阜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雙創基地科技創新獎勵和資助(補助)暫行辦法》(阜開管〔2019〕13號)、《阜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承接“長三角”產業(工業類)轉移若干政策暫行辦法》(阜開管〔2019〕20號),同時廢止。
(十)本政策由經開區投資促進中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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