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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應當具有基礎設施完備、運營管理規范、商業模式清晰、創新鏈完整、產業鏈協同、服務功能齊全、服務業績突出、社會公信度高、示范帶動作用強等特點。申報合肥市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需要的條件是什么?申報成功后的獎勵好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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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申報條件:
(一)入駐小微企業20家以上,從業人員300人以上,能夠平穩運營,可持續發展。
(二)運營主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2年以上,經營和信用狀況良好,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創業服務流程、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保證措施;有明確的產業定位、發展規劃、年度目標和實施方案。
(三)創業基地建筑總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有良好的基礎設施條件,有滿足入駐企業生產經營、創業孵化、創業創新的場地和服務場所。
(四)具有豐富的創業服務經驗和較高的管理水平;從事創業服務的人員不少于6人,創業輔導師不少于2人。
(五)服務有特色,業績突出。為小微企業提供的公益性服務或低收費服務占到總服務量的10%以上;能為小微企業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
合肥市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申報獎勵好處:
1、市經信局對“示范基地”實行動態管理,組織開展對“示范基地”服務情況和運行情況的年度測評,對測評優秀的給予一定資金獎補,對測評合格的“示范基地”予以確認,對測評不合格的取消其稱號。
2、鼓勵“示范基地”不斷完善創業基礎設施環境,增強創業服務能力,提高入駐企業創業成功率,提升“示范基地”品牌影響力,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3、新認定的“示范基地”,各縣(市)區、開發區可根據實際,鼓勵支持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