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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旅游宣傳促銷獎勵正在申報中,這次申報針對的是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的旅游市場促銷。小編看了這個促銷獎勵,最高有6萬的獎勵,扶持力度還是很大的,下面就來看看合肥市旅游宣傳促銷獎勵申報條件和材料有哪些?在這過程中,有疑問的可以直接聯系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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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旅游宣傳促銷獎勵申報條件
凡符合《辦法》中第六條旅游宣傳促銷招徠獎勵(一)、(二)、(三)、(四)、(五)、(六)款規定的我市旅游企業均可申報獎勵。申報獎勵的條件為2020年提前得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或登記備案的旅游企業,無登記備案,不予獎勵。
合肥市旅游宣傳促銷獎勵類型及要求
(一)旅游節慶活動獎
對經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在我市舉辦與旅游有關的、經濟社會效益明顯的國際性、全國性大型會展和旅游節慶活動的單位,根據活動的規模和效益,給予3-5萬元的獎勵(不包括外地到合肥的促銷活動),特別重大的活動可“一事一議”。
所需材料:獎勵申請、書面報告、有關證明性文件、材料。
(二)外地來肥旅游包機、專列、大巴車隊、高鐵游客、團隊游客獎
凡組織旅游專列、大巴車隊、高鐵游客、團隊游客來肥,在三天前將詳細的接待計劃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并且旅游者在肥住宿不少于一個晚上,在合肥游覽三個(含三個)以上有門票景點的旅行社都可以獲得獎勵:
1.對組織旅游專列不少于500人抵我市旅游的組團社給予每個專列2萬元的獎勵。
2.對從合肥市以外一次性組織旅游大巴車隊到合肥旅游的組團社給予獎勵。其中旅游大巴一次性招徠300人以上,不足500人,獎勵0.5萬元;一次性招徠人數在500人以上的,獎勵1萬元。
所需材料:獎勵申請、書面報告、包機或專列合同(或機票、火車票)、住宿發票、景點門票存根或發票、團隊合同等。
(三)合肥旅游地接市場先進獎
對地接人數前十名且納稅不低于上年度的本地旅行社給予獎勵。當年度在合肥市地接人數前三名且納稅不低于上年度的本地旅行社每家給予5萬元的獎勵,前四至六名的旅行社每家給予3萬元的獎勵;前七至十名的旅行社每家給予2萬元的獎勵。
所需材料:書面申請、住宿發票、景點門票存根或發票、團隊或散客合同、繳稅單、數據統計報告(內容包括當年的地接人數、營業收入、地接收入、客源來源地、在肥游覽線路、參觀景點及住宿賓館名稱、當年納稅金額以及2019年納稅憑證復印件等)。
(四)合肥旅游新線路產品開發宣傳補助獎
對創新一條本市旅游新線路產品并對外開展自主營銷(如在外地設立辦事處專門銷售合肥旅游產品等),且新線路全年收客不低于1200人次的旅行社,給予宣傳補助3萬元,全年收客超過2000人次的,給予宣傳補助5萬元。
所需材料:書面申請、線路名稱及產品、客源地市場宣傳廣告資料等相關材料。
(五)國內旅游促銷獎
對參加市旅游主管部門組織的國內外旅游促銷活動的單位,按攤位費60%給予補助。
所需材料:獎勵申請、書面報告、展位合同、展位發票等。
(六)合肥旅游航空市場培育招徠獎勵政策
包機獎勵。對組織境外客人乘由政府補貼的航線(不少于120人)從境外包機直飛我市旅游的組團社,給予每架次6萬元的獎勵。
所需材料:獎勵申請、書面報告、包機機票、住宿發票、景點門票存根或發票、團隊合同等。
合肥市旅游宣傳促銷獎勵申報時間
所有的申請材料報告和附件經各縣(市)、區旅游主管部門審核后,在5月20日前集中報市文旅局對外交流與合作處,逾期不予受理。
合肥市旅游宣傳促銷獎勵評審程序
(一)申請人申請后,材料報送至市旅游局市場開發處;
(二)工作人員受理:篩選出符合條件予以登記;
(三)部門負責人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材料匯總,上報局黨組會研究;
(四)黨組會終審:對市場開發處上報的材料,獎勵的項目及范圍進行終審,取得一致意見后,報送至市財政局受理;
(五)市場開發處:對擬獎勵的單位在市旅游局網站上公示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