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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市省級綠色工廠如何申報?申報條件怎么達到?馬鞍山市省級綠色工廠申報推薦對象為在馬鞍山市注冊成立,尚未獲得省或國家綠色工廠稱號,符合省綠色工廠基本條件和相關評價要求,且為我市建立的省級綠色工廠儲備項目庫在庫企業。對于獲得安徽省綠色工廠稱號的企業給與一次性獎勵50萬元。馬鞍山市省級綠色工廠申報時間預計在6月份左右。
馬鞍山市綠色工廠申報咨詢:15855137731(微信同號)
馬鞍山市省級綠色工廠申報條件:
(一)企業在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設立,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
(二)企業具有較好的經濟技術基礎和經濟效益,在全省同行業中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
(三)企業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綠色發展,內部設有綠色工廠管理機構,負責有關綠色發展的制度建設、教育培訓、實施、考核及獎勵工作,建立目標責任制。
(四)企業制定了綠色工廠建設中長期規劃、量化的年度目標和實施方案,并能確保對綠色工廠創建項目的資金和資源投入。
(五)企業有較強的質量、職業健康、環保、安全生產和能源管理水平。通過GB/T19001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GB/T28001要求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GB/T24001要求的環境管理體系等第三方認證;滿足GB/T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或能源審計。
(六)企業相關績效指標優于同行業平均水平。
(七)企業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未被列入失信企業、法人代表黑名單。
2.各縣區、開發園區經信部門根據《安徽省綠色工廠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皖經信節能[2019]98號)要求,組織企業申報,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出具正式推薦文件,會同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一式四份,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于2020年6月19日下班前報送市經信局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科。
馬鞍山市省級綠色工廠申報材料:
《綠色工廠基本要求評價表》及《綠色工廠評價指標表》中必選指標等一般要求前提下,企業可自行或委托相關機構編制《安徽省綠色工廠評價報告》。《安徽省綠色工廠評價報告》應依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編制,報告編制人員要按照綠色工廠評價指標要求,客觀公正、實事求是開展現場評價,并確保評價報告中材料、數據、證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