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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國市設立2000萬元市級質量提升發展專項資金,納入市財政預算,并視情況逐年增加。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質量強市創建,支持質量基礎設施建設(包含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建設)、質量品牌升級、質量創新、知識產權服務與運用、提高制造技術及工藝水平、研究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建設應用現代質量管理體系和各類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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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國市推進質量基礎設施建設。
(一)支持標準化建設。
1. 標準制定獎勵:對于我市主導或參與(前三名)制定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單位或其他組織,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2. 標準化良好行為獎勵:對于我市創建標準化良好行為達到AAAAA級、AAAA級、AAA級、AA級、A級的單位或其他組織,分別一次性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2萬元獎勵。(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二)支持計量服務。對于我市新獲AAA級、AA級誠信計量示范單位或其他組織,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2萬元獎勵。(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三)支持檢驗檢測建設。對于我市成功申報國家級專項特色檢驗檢測中心的檢驗檢測機構,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成功申報省級專項特色檢驗檢測中心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四)支持認證認可建設。對于首次通過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三合一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或其他組織,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第四條 支持質量品牌升級。對于我市獲得“中國質量獎”、“安徽省政府質量獎”、“宣城市政府質量獎”、“寧國市政府質量獎”的組織或個人,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15萬元獎勵;對于我市獲得“安徽省制造業高端品牌培育企業”、“寧國市卓越績效導入獎”的組織,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于我市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企業、“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10萬元獎勵。(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第五條 支持工程質量升級。對于承建的項目獲得“魯班獎”、“黃山杯”、“云嶺杯”的本地建筑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牽頭部門:市住建局)
第六條 支持服務質量升級。對于我市新創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的企業或其他組織,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對于我市新創的國家5A級、4A級、3A級旅游景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對于我市新創的省級特色旅游名鎮(省優秀旅游鄉鎮)、特色旅游名村(省市鄉村旅游示范村)、休閑旅游示范點,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對于我市新創的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旅游飯店,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對于我市新建的旅游廁所,給予一次性獎勵;對于我市新評定為省5A級、4A級服務質量誠信旅行社(景區、星級飯店)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上述獎勵標準按照《中共寧國市委辦公室 寧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寧國市“五大倍增”行動計劃的通知》(寧辦發〔2021〕19號)有關規定執行。(牽頭部門:市文旅局)
第七條 支持綠色發展升級。對于我市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只分種類,不分型號)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對于我市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對于我市新獲得省認定的專精特新和成長性小微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對于我市新認定安徽工業精品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上述獎勵標準按照《中共寧國市委辦公室 寧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寧國市“五大倍增”行動計劃的通知》(寧辦發〔2021〕19號)有關規定執行。(牽頭部門:市經信局)
第八條 支持科技創新發展。對于我市獲得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培育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對于我市獲得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證書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對于我市新認定的國家級創新型試點企業、省級創新型試點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對于我市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上述獎勵標準按照《中共寧國市委辦公室 寧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寧國市“五大倍增”行動計劃的通知》(寧辦發〔2021〕19號)有關規定執行。(牽頭部門:市科技局)
第九條 支持知識產權推進。
(一)商標。對于我市新增國家知識產權局核準的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每件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于我市新增安徽省專業商標品牌基地的,分別一次性給予所涉基地龍頭企業5萬元獎勵;對于我市新申請注冊成功的商標的,每件一次性給予1000元獎勵;對于我市申請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國際單一國家商標注冊成功的,分別一次性給予3萬元、1萬元獎勵。
(二)專利。推動我市專利高質量發展,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管理和服務能力。對于我市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于我市獲得安徽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獎勵。
(三)知識產權質押貸款。
1. 商標質押貸款費用補助。對于我市成功辦理商標質押貸款的企業或其他組織,按照貸款利息和商標評估費總額給予一定補助。
2. 企業以專利權質押貸款方式融資額達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并按期歸還的,按照專利評估費和貸款利息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省和市不重復享受。專利權質押貸款融資額達200萬及以上、500萬元以下并按期歸還的,一次性獎勵企業5萬元。
(四)知識產權稱號。對于我市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于我市新認定的省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第十條 實施人才引進戰略。加大院士、國家級領軍人才、博士等高層次人才(團隊)引進力度。建立質量教育網絡,培養質量管理和技術技能人才,實現規上企業首席質量官全覆蓋,中小企業首席質量官聘任全覆蓋,推動規上企業建立企業標準總監制度。(牽頭部門: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管局)
第十一條 推廣群眾性質量創新活動。鼓勵企業廣泛開展質量信得過班組、QC小組評選等質量管理活動,不斷提升全員質量管理水平。支持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開展優秀質量管理小組、信得過班組評選,開展質量標桿交流活動,激發質量創新內生動力。(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
第十二條 鼓勵消費品生產企業主動履行召回義務。企業主動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并在省級以上召回網站發布公告的,按照實際召回貨值金額的10%比例進行補助,單個企業同一類消費品每年最高補助不超過5萬元。(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