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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市放心糧油、主食廚房配送中心及經營網點獎勵補貼認定申報條件指南,想要申報該項目的合肥市企業,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合作,臥濤科技,專注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代理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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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心糧油”申報條件標準
(一)申報資格。在本市范圍內依法注冊并取得食品生產或經營許可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糧油經營類實體(含個體工商戶),且從事糧油經營滿3年以上。申報上年度未出現因食品安全或安全生產問題被列入不良信用記錄,3年內未出現食品安全和安全生產亡人事故。連續3年經營狀況良好且無違法違規記錄。
(二)申報條件。主營產品包含獲綠色、有機、地理標志等認證,或被中國糧食行業協會、安徽省糧食行業協會評為“好糧油”產品,國家糧油統計信息系統入統企業。
(三)申報原則。配送中心由企業按照注冊地原則申報認定,示范店和經銷點由企業按照經營所在地原則申報認定。
(四)申報標準。
1.合肥市“放心糧油”配送中心申報條件。
(1)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證照齊全,依法誠信經營、信譽良好。
(2)倉庫符合國家分類商品倉儲條件要求,配送中心使用面積原則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經營商品品種能夠滿足經營配送需求,并能滿足各類商品3—5天配送周轉量。
(3)營業場所衛生整潔,具備與經營商品和規模相匹配的貨架或柜臺,商品分類明晰有序。
(4)使用檢定合格、未超過檢定周期的計量器具,配備必要的消防安全設施和設備,有滿足經營需要的信息管理系統及通訊等設施、設備。
(5)有滿足配送業務需要的廂式運貨車輛及滿足車輛停放的停車場。有必要的叉車和輸送機械等裝卸設備。
(6)相關從業人員須經專業培訓或企業組織的崗前培訓,并按相關規定定期健康檢查,持有當地衛生主管部門頒發的健康材料。
(7)執行國家價格管理政策,所有糧油產品均明碼標價。
(8)建立糧油產品索證索票制度和可追溯制度。保留糧油供貨者及糧油質量認可的有效證件和相關材料。
(9)建立不合格糧油商品退市和召回制度。對自行發現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公布的不合格糧油產品,要立即停止銷售,及時采取召回、追溯措施。
(10)有避免散裝糧油、雜糧受污染的防護措施。經營的散裝糧油、雜糧等產品,須符合質量、衛生、儲存、標簽標注等方面規定要求。
2.合肥市“放心糧油”示范店申報條件。
(1)以糧油產品批零為主,品種滿足日常經營需求。
(2)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證照齊全,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3年內未發生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問題或其他違法、違規問題。
(3)營業場所衛生整潔,城區店內營業面積50平方米左右,縣域店內營業面積40平方米左右,具備與經營商品和規模相匹配的貨架或柜臺。商品分類明晰有序。
(4)使用檢定合格、未超過檢定周期的計量器具,配備必要的消防安全設施和設備,有滿足經營需要的信息管理系統及通訊等設施、設備。
(5)從業人員經過崗前培訓,熟悉所經營糧油產品的質量品質和保管方法及相關知識,按規定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持有當地衛生主管部門頒發的健康材料。
(6)執行國家價格管理政策,所有糧油產品均明碼標價。
(7)建立糧油產品索證索票制度和可追溯制度,建立糧油購銷臺賬制度及報表報送制度。
(8)有避免散裝糧油、食品、雜糧受污染的防護措施。經營的散裝糧油、雜糧等產品,須符合質量、衛生、儲存、標簽標注等規定要求。
3.合肥市“放心糧油”經銷點申報條件。
(1)以糧油產品和日用消費品的零售為主,品種滿足日常經營需求。
(2)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證照齊全,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2年內未發生過質量安全問題或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問題或其他違法、違規問題。
(3)營業場所衛生整潔,營業面積20平方米以上,具有與經營商品和規模相匹配的貨架或柜臺。商品分類明晰有序。
(4)使用檢定合格、未超過檢定周期的計量器具,配備必要的消防安全設施和設備,有滿足經營需要的通訊設備。
(5)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熟悉所經營糧油產品的質量品質、保管方法及相關業務知識。
(6)執行國家價格管理政策,所有糧油產品均明碼標價。
(7)建立糧油產品索證索票制度和可追溯制度,建立糧油購銷臺賬制度及報表報送制度。
(8)有避免散裝糧油、食品、雜糧受污染的防護措施。經營的散裝糧油、雜糧等產品,須符合質量、衛生、儲存、標簽標注等規定要求。
二、合肥市“主食廚房”申報條件標準
(一)申報資格。
1.在本市范圍內依法注冊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規模以上食品加工企業或餐飲企業,且加工經營滿3年以上。規模以上食品加工企業要具有專門的主食生產車間和主食生產線;餐飲企業要具有一定規模的中央廚房和相應的配送供應能力。
2.申報上年度未出現食品安全和安全生產問題被列入不良信用記錄,3年內未出現食品安全和安全生產亡人事故。連續3年經營狀況良好且無違法違規記錄。
3.企業管理制度健全,具備完善的產品質量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材料查驗制度、產品出廠檢驗制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生產關鍵控制點管理制度、索證索票制度、購銷臺賬制度、不合格產品退市制度等,并嚴格執行。
(二)申報條件。符合國家商務部《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設規范》,以餐飲加工企業為主體,以大眾化餐飲食品為市場定位,在店名標識、管理制度、采購配送、零售價格、質量標準和服務規范等方面實行統一的經營管理模式,面向自有和社會網點,為城鄉居民日常生活提供各類糧油主食產品的餐飲加工經營實體。
(三)申報原則。加工配送中心由企業按照注冊地原則申報認定,門店、快餐車和售貨亭(車)點由企業按照經營所在地原則申報認定。
(四)申報標準。
1.合肥市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申報條件。
(1)加工配送中心區域布局遵循“臟區凈區分開、粗精加工分開、生熟分開、葷蔬分開、生進熟出、人物分流、經濟適用、布局合理、功能齊全”的原則。包括工作區和生活區。工作區可分為:倉儲區、加工區、配送區和辦工區。其中加工區應分為:粗加工、精加工、熟加工、晾制、包裝和分發等區域。
(2)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使用面積1000㎡以上,2輛以上箱式貨物配送車,具備10 個以上供應網點的配送供應能力,且配送產品中須含主食。
(3)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必須具有各類產成品生產標準。有完善的保管和衛生措施,防火、防潮、防蠅、防鼠雀、除菌等設施齊全,防火、防盜、防變質應有安全控制保障措施。
(4)相關從業人員須經專業培訓機構培訓或企業組織的崗前培訓,并按規定定期健康檢查,持有當地衛生主管部門頒發的健康證明。
(5)有統一規范的門頭標識,具有統一且正常使用的主食廚房市場體系信息管理系統及相關設施。
(6)擁有基本的主食產品質檢設施和相應的質檢、保管專業人員。
2.主食廚房經營門店。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相關文件要求,有固定的營業場所,現場加工制作或采用統一配送的方式供應主食快餐食品,并提供就餐場所、餐飲用具等消費設施的營業網點。
(1)營業面積70 ㎡以上,加工食品的工具、器具等設備設施齊全;
(2)店內布局合理,有統一規范的門頭標識,有專用的清洗、消毒設備;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崗位職責。
3.主食快餐廳。是指在社區內有固定的營業場所,經營快餐食品以統一配送為主,現場加工半成品為輔,制作或采用統一配送的方式供應快餐食品。
(1)營業面積60 ㎡以上,餐飲設施齊全,有統一規范的門頭標識,配備必要的食品加熱設備,能同時容納30 人以上就餐;
(2)地面干爽整潔,操作臺面使用無毒無害材質制作,整潔無雜物、污漬,配備消防、消毒等安全衛生設備。
4.主食售貨亭(車)。是指在社區以亭體或售貨車形式存在,擺放地點相對固定,銷售主食食品的餐飲營業網點。
(1)營業面積5㎡以上,外表美觀大方,實行統一圖案標識;配置合理,經營有序,經營食品快餐以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統一配送為主;
(2)根據食品經營品種配備必要的食品加熱設備,所銷售食品應配有包裝,明碼標識商品價格;食品擺放規范有序,衛生環境符合要求。
三、合肥市“放心糧油”和“主食廚房”配送中心及經營網點認定程序
(一)申請。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本著自愿原則,對照相應標準,向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附相關材料。
(二)審核。各縣(市)區、開發區糧食行政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現場核查,同時要征求本級市場監管部門的意見。
(三)認定。各縣(市)區、開發區糧食行政主管部門履行審批流程,經公示無異議后,予以認定,并按要求懸掛門頭標識或銘牌。認定有效期為5年。
四、合肥市“放心糧油”和“主食廚房”配送中心及經營網點監督管理
1.各縣(市)區、開發區糧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后,于10個工作日向市發改委(糧食局)備案,備案表見附件5。
2.按照“誰認定,誰負責,誰監管”的原則,負責對認定的網點實施監管,具體可參照《合肥市“放心糧油”和“主食廚房”經營網點監管辦法》(合糧行〔2019〕39號)執行。
3.配送中心及經營網點認定有效期限為5年,期滿后重新組織認定。
五、合肥市“放心糧油”和“主食廚房”配送中心及經營網點附則
本指導意見由市發改委(糧食局)負責解釋。自2021年9月6 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六、合肥市“放心糧油”和“主食廚房”配送中心及經營網點獎勵補貼
特色經營獎勵。對新認定的“放心糧油”和“主食廚房”固定網點,根據網點數和經營業績擇優,按每個店1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新認定的糧食應急供應網點、應急加工企業、應急配送中心,按每個點1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上述就是2022年合肥市“放心糧油”和“主食廚房”配送中心及經營網點獎勵補貼認定申報條件具體細則內容了,如果你想要申報該項目的話,直接聯系小編咨詢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