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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蕪湖市促進服務業發展政策申報兌現開始!(請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主管部門于4月16日前完成企業申報,5月7日前完成資金兌付。并將資金兌付結果于5月14日之前報市經信局和市財政局備案。凡是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要抓緊時間申報哦!具體的申報條件及申報程序如下:
蕪湖市促進服務業發展政策兌現申報代理咨詢:15855157003(可微信)
蕪湖市促進服務業發展政策兌現申報條件:
符合《蕪湖市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政策規定》和《關于印發蕪湖市促進服務業發展政策實施細則(2020-2021年)的通知》(蕪發改三產〔2021〕97號)要求,由我局牽頭組織申報政策第44-47、49-51條。
蕪湖市促進服務業發展政策兌現申報程序:
1.申報單位對照《關于印發蕪湖市促進服務業發展政策實施細則(2020-2021年)的通知》(蕪發改三產〔2021〕97號)組織編制申報材料,向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經信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組織項目申報、審核;審核結果在縣(市)區、開發區網站公示,公示內容為申報企業名稱、項目、對應條款、申報金額、核定金額等,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審確認后,由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組織全額兌付,兌付結果、申報材料、項目匯總表報市經信局和市財政局備案,并對審核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市經信局會同市財政局根據規定對兌付資金市級承擔部分組織清算,并對申報材料進行抽查復核,同時不定期對項目建設組織抽查或績效評估(地方經濟貢獻全歸市級財政的,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縣(市)、區、開發區財政予以全額兌付,市級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確認后予以全額清算)。
蕪湖市促進服務業發展政策兌現申報代理咨詢:0551-65310892,QQ:2885162378